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对政协兴安盟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004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默认部门 发布时间:2020-07-07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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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李志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艾滋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爱艾滋病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医疗保障部门立足部门职能,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做到应保尽保。自治区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内医保发〔2018〕3号),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包括艾滋病患者在内的参保人员,符合特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条件的,落实贫困人口参保费补贴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大病保险倾斜力度,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全面推进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实现盟市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二是优化保障范围。在药品目录方面,国家规定免费治疗艾滋病方案以外的药品,参保人使用治疗艾滋病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按规定支付费用。除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外,我们还将沙奎那韦、恩夫韦肽、恩曲他滨、恩曲他滨替诺福韦、司他夫定、利匹韦林等抗病毒药物纳入2018年版药品目录乙类药品,统一执行报销。在诊疗项目方面,将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包括各种免疫学方法、单扩法、印迹法、酶免法、干免疫法、化学发光法、免疫荧光法、酶联免疫法、金标法)、艾滋病特殊疾病的护理等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并按规定支付。

  三是纳入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根据《关于印发 <兴安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 的通知》(兴医保发〔2019〕36号)规定,艾滋病机会感染享受大病保险,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度起付线1.4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不低于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的政策,能够很大程度上缓解艾滋病的就医压力。

  基本医保主要是为补偿参保人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种保险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当前艾滋病暂未纳入门诊慢病管理,自治区施行待遇保障清单制,政策调整要报批,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艾滋病人用药需求、医保保障能力等因素,开展相关调研,并在此过程中将您的意见向上级反映,供领导参考,持续改进医保管理服务,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我盟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

  非常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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