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对盟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01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盟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1-06-2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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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农牧提字(2021) 14 号

  办理结果:( A )

  兴安盟农牧局

  对盟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0159号提案的答复

陈贺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注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盟主要通过积极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培育扶持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落实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等方式,推动各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全盟完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通过完成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改革时点清查核实并纳入账内管理的各嘎查村集体账外资产18.59亿元;指导各嘎查村按照类别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及各项管理制度,清产核资成果数据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管理。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指导各嘎查村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06.07万人,建立起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折股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或集体净资产12.7亿元,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颁发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26.5万份,明确成员家庭户内所有股权人信息及股权份额,作为其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六项权能的基本依据。成立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855个,通过赋码登记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明确其特别法人的主体地位;规范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及相关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要求嘎查村集体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参照“四议两公开”进行民主决策,健全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体制机制。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前提条件。

  二、规范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

  全面规范嘎查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依法依规实行“村账乡管”,监督嘎查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条例规定的流程进行财务处理。组织各旗县市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指导各嘎查村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会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落实民主理财、执行财务公开。制定《兴安盟农村牧区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嘎查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要求,指导各嘎查村根据盟、旗县市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嘎查村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评估、运营管理等方面具体制度。建立嘎查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组织各旗县市开展嘎查村集体资产清查并按时将结果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管理。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加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引导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农牧民积极领办、创办合作社及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每年定期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登记备案、家庭农牧场认定工作,现全盟注册合作社总数达到7586家,其中农牧部门备案合作社2581家,联合社12家;认定家庭农牧场总数达到2311家,纳入家庭农牧场名录系统管理的规模农牧业经营户3.6万户;积极推进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重点培育以合作社为主的农牧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引导农牧民合作社社员和农牧户提供各类生产性服务,通过开展订单作业、托管服务等,发挥统一经营、服务带动作用,现我盟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达到855家,全盟托管服务总面积达到1070万亩次。每年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扶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支持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推广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鼓励各地通过聘用职业经理人等方式,引导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积极参与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助力集体经济发展。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创造了物质基础。

  四、落实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

  与盟委组织部、盟财政局密切配合,制定《兴安盟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每年度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每年评选部分嘎查村一次性补助125万元,用于引导嘎查村发展集体资源利用型、提供有偿服务型、发展物业管理型经及混合经营型的经济模式,促进嘎查村集体经济滚动发展。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给予了有力支持。

  我盟嘎查村集体经济正在稳步向好发展,全盟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总额2017年为46.8亿元,至2020年底,各嘎查村集体资产总额已达到60.5亿元。我局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及局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提升,切实加强嘎查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继续扎实推进全盟各嘎查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农牧局

  2021年6月17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潘泽龙

  承 办 人 电 话:13948275559     0482-828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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