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对兴安盟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来源: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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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1日至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二级巡视员翁占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执法监察七处处长李文清一行5人深入突泉县莲花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督导检查。盟应急管理局局长苏凤娇,突泉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家军,突泉县委常委、副县长康红波,突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卢清林及盟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查现场等方式,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人员持证、教育培训、安全费用提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同时,检查组对36号采区、40号采区及尾矿库进行实地查看,详细检查井下采空区治理、提升系统、顶板、通风系统、尾矿库坝面、库区及周边环境、排水斜槽、在线监测系统等管理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反馈会,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一要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抓紧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持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二要深入实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快推进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三要做好矿井通风安全管理,按照矿井实际需求,保证通风量满足井下各个作业面的要求,并加强对通风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完好可靠;四要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风险,持续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提高全体从业人员排查隐患和防控风险的能力;五要完善企业自查自纠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销号,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持续巩固矿山生产安全稳定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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