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兴安盟婚俗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兴安盟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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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整治高价彩礼、婚事大操大办等婚俗陋习,不断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着力培育良好社会风气,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引导公民树立新婚姻观,带动旅游业,促进经济发展。

      二、《方案》政策依据

  《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内蒙古民政厅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内民政社事(2020)2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

 三、名词解释

  “双城双试点”工作:以乌兰浩特市和阿尔山市为试点开展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

  四、《方案》主要任务

  具体的任务共有十项,分别是:

  一是扩大婚俗改革试点范围:以“双城双试点”为基础,将婚俗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盟所有旗县市,建设兴安盟婚俗改革示范区。

  二是打造兴安婚俗改革品牌:以“山水盟约,一生相伴”“我和草原有个约定”等为主题,组织各地新人及婚庆相关行业牵手兴安盟举行集体婚礼、蜜月旅行、青年联谊等系列活动。

  三是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结合婚姻登记处搬迁,利用本地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打造新型婚姻登记机关,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进景区、进公园,为新人和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体验。

  四是创新“婚庆+旅游”模式,打造婚俗改革样板:打造“山水盟约,一生相伴”主题婚旅产业链,构建婚俗改革阵地集群。引导新人来我盟进行婚纱摄影、蜜月旅行和青年联谊。

  五是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六是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创新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

  七是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加大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

  八是大力推行文明节俭操办婚嫁事宜:探索制定约束性措施。规范《红白理事会章程》执行指导标准,鼓励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九是持续开展青年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开展婚恋交友活动,提供公益性联谊交友服务。

  十是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重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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