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现将《兴安盟参加第十一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队参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保障,确保顺利完成参赛工作。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安盟参加第十一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队参赛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25年7月20日至31日在赤峰市举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44号)要求和行署领导相关批示要求及我盟少数民族体育项目资源的实际情况,为认真做好组织参赛各项工作,全面展示几年来我盟打造“两区一窗口”试点及建设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盟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项目
本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18个;根据我盟实际,拟参加搏克、抢枢、赛马、蒙古射箭、蒙古象棋、沙嘎、布鲁、秋千、武术、射弩、毽球等11个竞赛项目和蒙古鹿棋等1项表演项目。
二、参赛项目和责任单位、责任人
(一)搏克
责任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领队:哈斯
教练:色吉拉胡
队员:白延伟、斯琴、马敖格勒、陈好日娃、阿如汗、雪平、吉日木其、杨文光、兰陈龙、布日勒朝德、海霞、乌日拉嘎、塔娜、丽丽、吴红桃
(二)抢枢
责任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领队:红白音查干
教练:孟和巴图、双呼拉(女队)
队员:雅日贵、辛明、韩桂霞、包银梅、巴达玛汗达、葛木仁、胡日查、海峰、吴红亮、乌江
(三)赛马
责任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领队:韩永军
教练:哈斯
工作人员:胡日查
兽医:那日苏
饲养员:何乌云毕力格、赵道日那
队员:赵文志、白小龙、代福军、健康、包海、达胡白乙拉、特格喜白义拉、宝音吉拉、何乌云毕力格、包茫来、包红宾、吴金明、郭副才
(四)蒙古射箭
责任单位:科右前旗人民政府
领队:白晨光
教练:韩双龙、韩永军(女队)
队员:乌云必力格、王成、吴苏日格乐、佟全刚、萨其日拉、布仁图拉古日
(五)蒙古象棋
责任单位:科右前旗人民政府
领队:王额斯日格
教练:王额斯日格
队员:戴海玉、包铁骥、包森林、宝音图古斯
(六)沙嘎
责任单位:科右前旗人民政府
领队:谢晓峰
教练:谢晓峰
队员:乌日吉木舍、格日乐、呼格吉呼、金荣、包格日乐、额尔德木图、格仁其木格、额尔敦巴图
(七)布鲁
责任单位:盟体育中学
领队:江天一
教练:贾岩
队员:孙玉红、曹昱、白和平、吴海军
(八)秋千
责任单位:盟体育中学
领队:王佳
教练:王佳
队员:张新雨、梅琦、张诗蕊、教长悦
(九)武术
责任单位: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盟武术协会)
领队:包那日苏
教练:燕华
队员:梁茹鑫、刘峰臣、刘妍希、吴艳杰
(十)射弩
责任单位: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领队:王双全
教练:乔红雷
队员:包希敏、吴峰、徐博然、邰秀珍
(十一)毽球
责任单位:盟文化旅游体育局(盟毽球协会)
领队:王伟东
教练:王超、苏日古嘎(女队)
队员:连任辉、曹靖汶、李孟哲、李东阳、刘丽芬、马宝丽、赵明星、于秀玲
(十二)蒙古鹿棋(表演项目)
责任单位:盟民族事务委员会
领队:吴金霞
编导:邰树林
工作人员:吴秀芝
教练:韩龙
队员:海峰、小龙、曙光、李仲华
三、训练
(一)时间
2025年6月15日至7月14日(31天)
(二)地点和项目
盟体育中学(秋千、布鲁)
兴安盟武术协会训练场地(武术)
科右前旗第二中学(蒙古象棋)
科右中旗体育广场(搏克、抢枢)
科右中旗赛马场(赛马)
科右前旗第一中学(蒙古射箭、沙嘎、蒙古鹿棋)
兴安盟体育馆训练场地(毽球)
扎赉特旗神山体育馆(射弩)
(三)内容提高体能,改进、完善基本技术;熟悉比赛场地、器材、规则,研究制定竞技战术,提高竞技水平;增加训练强度和难度,增强实战性,精心调整好参赛运动员特别是重点运动员的竞技状态,确保运动员在第十一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发挥最佳竞技水平。
四、责任分工
(一)盟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牵头协调联络、协调资金、宣传报道、代表队食宿安排、开幕式驻停表演、民族大联欢节目演出、代表团往返交通等工作;负责搏克、抢枢、赛马、蒙古射箭、蒙古象棋、沙嘎等竞赛项目和蒙古鹿棋等表演项目的组队、训练等事宜。联系人:灵艳
(二)盟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秋千、布鲁、射弩、毽球、武术等竞赛项目组队、训练等事宜,协助盟民委负责比赛期间运动管理和有关竞赛事项。联系人:周振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要把参加第十一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作为推动民族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人,全力做好第十一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备战和参赛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好赛前集训。各项目队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参赛项目的自行训练,全力以赴抓好赛训练,科学制定周期训练计划和参赛计划,向训练要效益,向管理要质量,努力把运动员的竞技状态和心理状态调整到最佳。参赛运动员要通过赛前训练,努力提升竞技水平,训练期间要遵守训练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训练基地所在单位负责人为基地责任人,基地责任人要全面组织安排和管理好集训基地队伍、场地器材、食宿、食品卫生和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各项目队教练员(领队)要对训练和参赛全程负责,加强对参赛运动员训练、比赛、组织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确保顺利完成参赛任务。
(四)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和团队意识。参赛人员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在训练计划、恢复措施、场地器材、食宿卫生、往返旅途等方面全面加强和体现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隐患。参加本届运动会的代表团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严格遵守纪律,听从统一安排,参赛期间要始终保持团结拼搏、相互支持的团队精神,恪守规则、公平竞争的体育道德,展现出我盟代表团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加强对参赛经费的使用和监管。要按照规定合理安排参赛经费,杜绝铺张浪费,严禁挪作他用。
(六)有关媒体部门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盟融媒体中心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采访报道。以此次大会为契机,大力宣传兴安盟民族团结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精神面貌。
六、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运动员、教练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备战全区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取得优异成绩,为我盟争光,为推进全盟民族体育发展作出贡献,制定奖励办法。
(一)凡在第十一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均予以相应的奖金奖励。奖励金额为:比赛前三名奖金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二)各项目队的教练员奖金:1.5万元、1万元、0.5万元。
(三)团体名次奖金按单项名次奖金额发放(多人均分)。
(四)对贡献突出的有关部门及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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