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委托兴安盟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研究中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经核查突泉县水泉镇南山采石场存在越界开采,内蒙古科右中旗西哲里木毛都布拉格银多金属矿勘探、内蒙古突泉县前新立铅锌矿勘探、内蒙古扎赉特旗查干木伦铜多金属矿详查、内蒙古科右中旗吐列毛都博根扎拉嘎铅锌银多金属矿勘探,4家探矿权勘查投入未满足法定最低勘查投入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将以上1家采矿权4家探矿权拟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有异议,请以正式文件报送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徐坤
联系电话:13664821234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4日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