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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关于拟将2宗探矿权认定为“圈而不探”的公示

来源: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2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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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时开展勘查工作,并每年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之规定,经核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向矿业权人收集相关勘查工作佐证材料。以下2宗探矿权在五年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拟认定为“圈而不探”探矿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27日至2025年127日。

旗县

勘查项目名称

探矿权证号

勘查矿种

矿权人名称

面积

企业类型

证书有效期起

证书有效期止

扎赉特旗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俩家子铜多金属矿普查

T15420090502030030

铜矿

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73

有限责任公司

2018/5/26

2020/5/25

科右前旗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哈拉黑一带铅锌多金属矿勘探

T1500002008083040013561

多金属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8

有限责任公司

2020/8/30

2025/8/29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实名书面告知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认定为“圈而不探”探矿权,依法不予延续。

  联系电话:15764821999;0482-8227932;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党政新区内蒙古地矿大楼403室

  特此公示。

  兴安盟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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