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 <矿产资源法> 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公告〔2025〕27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临时服务指南的公告》(公告〔2025〕30号)等相关规定, 矿产资源法>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委托兴安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组织专家对《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孟恩套勒盖银铅矿开采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2025年12月9日
(联系人:张鸽,联系电话:0482-822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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