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医疗保障局

来源:兴安盟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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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 医疗保障局会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行政公署)门户网站(http://www.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3楼,邮编:137400,电话:0482-8266107。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依托盟行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公开信息共496其中工作动态492条,政策解读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依法依规在“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栏目发布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各项制度,落实“三审制”,遵循“先审后发”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合法、完整、准确。每季度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确保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续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推动落实;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5年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现象。

  (二)改进情况: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建立信息公开定期梳理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按季度开展信息公开完整性自查,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盟政协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的提案5件,均已按时回复,并得到满意评价,同时在行署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内进行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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