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步伐,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实现教育公平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兴安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24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0号);
二、制定意义
《行动方案》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要求,为全盟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行动方案》的实施,旨在通过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使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对均衡的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让更多家庭享受到教育发展成果,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起草过程
2025年年初,盟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兴安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8年)》。4月11日通过兴安盟行政公署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4月21日面向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相关部门等12个部门征求了意见,共收集到反馈的意见1条,采纳1条,剩余11个部门及社会公众反馈无意见。5月初通过盟行署办法律事务科合法性审核。5月20日经全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6月9日经盟行署常务会审议通过。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后最终形成了该《行动方案》。
四、工作目标
2026年阿尔山市达到督导评估标准;2028年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达到督导评估标准。
五、主要内容
(一)实施资源均衡配置优化行动。通过科学合理优化布局、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增加优质资源供给三项举措,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资源配置达标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通过集团化办学、信息技术赋能、科研与资源倾斜,增加优质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全面育人品质提升行动。通过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深化五育融合发展、推动教育综合改革三项举措,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大思政课”建设工程,系统构建全覆盖一体化育人体系。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实施课堂教学改革、学科基地建设、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广、课程建设推进等项目,推动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学校内涵发展。
(三)教育教学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数字化赋能教育提质增效三项举措。推行“一校两区、强校托管”紧密型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先实现集团内校际优质均衡。启动全域推进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提质增效项目,深入推进五项能力提升行动,分学段全面提升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启动全学科AI助教、助学、助研的全覆盖试点工作,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网络共享,全面提升乡村学校教学质量。
(四)强师兴教能力建设行动。实施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深化区域交流合作三项举措。开展“教学画像+一师一策”精准培训,注重培训成果在学校的转化落地,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多措并举均衡城乡师资。全面推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京蒙协作“教育倍增计划”,做实“长兴教育联盟”,运用中组部“组团式”帮扶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深化办教治学、课程建设、教研协作、队伍培养。
- 时间安排
分为全面启动阶段、有效推进阶段、全力攻坚阶段、实地迎检阶段和成果巩固提高阶段共5个工作阶段,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节奏,确保目标实现。
- 组织保障
从强化经费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结果运用、强化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作了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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