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兴安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时间:2026-07-0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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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兴安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制定《预案》的主要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兴安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出台《预案》旨在进一步提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有效整合社会救援资源,迅速联动社会救援力量,及时、高效、有序地控制火灾发展,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案》工作原则是什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盟旗两级人民政府和消防部门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整改、清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预案火灾事故是怎样分级的?

  根据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将火灾划分为4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和死亡,或者受灾100户以上,或者3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2)重大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和死亡,或者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或者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和死亡,或者受灾10户以上50户以下,或者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和死亡,受灾10户以下,3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其中,无人员伤亡且直接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为轻微火灾。

  四、火灾在发生后有什么响应机制?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

  1.一般火灾事故:启动旗县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盟级预案视情启动;

  2.较大火灾事故:启动盟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旗县级预案同步启动,自治区级预案视情启动;

  3.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启动自治区级预案,盟级、旗县两级预案全部同步启动。

  五、公众从哪里可以了解《预案》?

  预案将结合形势变化定期修订,公众可通过兴安盟行政公署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查阅最新版本及配套解读。

  解读单位: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电话:0482—861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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